4月17日上午,公安部召开部机关全国“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的要求,对公安部承办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进行部署。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黄明出席会议并讲话,部机关有关局级单位负责同志、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交办会上,黄明部长助理指出,代表、委员在全国“两会”上提出的涉及公安工作的建议、提案,既是对公安工作一种有效的监督,也是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是不可多得的智力资源和了解社情民意的信息资源。公安部领导一直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孟建柱部长、杨焕宁常务副部长等部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对进一步做好公安部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部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和改进本单位的办理工作,推动办理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黄明部长助理要求,部内各承办单位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真正把那些事关公安工作全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建议措施操作性强的建议、提案选准抓住,作为本单位的重点建议、提案,集中力量予以重点办理。要不断创新形式,通过“走出去、请进来” 等方式,多方面、多渠道地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更有针对性地做好办理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与支持。要加强各部委之间、部内各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努力形成办理工作的合力,在代表、委员和有关部委面前充分展现出公安部的工作水平和工作作风。
黄明部长助理强调,各承办单位要正确处理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按时保质地完成今年的办理任务,确保全部建议、按案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确保每一件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确保以各种方式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据了解,今年全国“两会”结束后,公安部共收到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296件、政协委员提案173件,共469件,涉及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治安管理和防范、道路交通管理、户籍管理、边防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消防管理、公安队伍建设等方面内容。公安部办公厅在对469件建议、提案进行认真审阅的基础上,结合部属各局级单位的业务范围,研究确定三局、六局、十七局等21个局级单位作为部内承办单位,并发出了《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切实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